关于设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提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河市委员会
(七 届 一 次 会 议)
提 案
第 101 号 类别:民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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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设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提案
提案人(团体): 刘洪
界别: 妇联 委员编号: 78
工作单位:黑河市妇联二级调研员 电话:13199301122
通讯地址: 邮箱:
团体提案单位名称 : 负责人: 公章:
建议承办单位(供参考):教育局、妇联、团委、民政、关工委、检察院未检
提交日期:2022年1月5日
(以下由提案审查机构填写) |
审查意见: 交办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教育局
会办单位:
关于设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提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又一部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也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但家庭教育具有私密性和个性化的特点,当“家事”上升到“国事”,该如何尊重家庭教育的自身规律?立法的意图,就是为“促进”家庭教育而进行的“指引”和“赋能”。指引,是通过法律的方式告诉父母,如何当好一个合格的家长,引导家长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理念教育孩子。赋能,是指家长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以向公共体系获取相应的帮助,学习到相关的知识,然后来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 在对我市100位困境儿童的帮扶调研过程中发现,这些儿童要么是留守儿童、要么是单亲家庭的儿童,他(她)们获得的家庭教育少之又少,需要全社会及相关部门进行帮助。 建议:在社区及各相关部门设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对于不懂、无力进行家庭教育的家庭,给其在社区提供一个安全、适当的家庭教育环境,对有需要的家庭定期进行家庭模拟教育;对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庭帮助其纠偏,开展对家长的批评教育、劝诫制止、予以训诫等措施,使其明白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的职责。 教育局、妇联、团委、民政、关工委、检察院未检等部门应联合推荐家教指导员受聘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由家庭、学校、社区、部门四位一体为困境儿童家庭教育缺位密织“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