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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09 来源:管理员 阅读:448次

关于推动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

健康发展的调研报告


市委、市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了解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现状,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协经济委组织部分委员通过座谈交流、电话问询、线下走访等形式对全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经市政协七届12次主席会议通过,并我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此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阅。

一、黑河市中小微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市场主体134809户,其中中小微企业20966户。我市中小微企业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一)惠企政策更多。相继出台《黑河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黑河市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投资促进优惠政策(试行)》,系列支持政策帮助企业提振信心、快速发展。

(二)减负力度更大。对承租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所属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2022年以来,累计减免户数268户,累计减免房租和延长租金折计金额689.7万元。按政策减免106户中小微企业所得税,共减免4025.39万元。对符合政策的26886户纳税人减免相关税费,减免金额6589.62万元。为8676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服务减费让利,累计实现降费177.11万元。

(三)助企服务更优。高效开展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包联企业(项目),建立了全覆盖的包联机制、常态化的走访机制和分级负责的问题解决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一线联系服务企业,共帮助企业解决资金融资、政策享受、人才用工、要素保障等制约企业和投建项目发展的关键问题765件。深入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和政商交流系列活动,强化企业服务帮扶,加强政策服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二、我市中小微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中小微企业主要集中在传统行业,资源消耗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主导,多数企业存在产业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专业人才紧缺、应变能力低、融资难等问题。

(一)创新能力弱。全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29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6家,占比仅为7.6%,均集中在种业、食品加工领域,普遍存在研发投入少,科研实力弱,创新意识不强,成果转化水平不高,持续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同时在新产品开发方面力度不够,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较低,市场开拓能力不强,销售网络体系不完善,市场营销经验不足,产品知名度不高,缺乏竞争优势。

(二)企业融资难。多数银行目前只接受产权明晰(出让土地、房产等)的抵押,且抵押物价值变现折扣率不够灵活,而大多中小企业由于资产小,符合抵押、担保条件的资产不足,最终取得的贷款远远满足不了企业的需求。同时,中小企业市场淘汰率高于大型企业,银行从资金的效益和安全性出发,放贷极为谨慎,且部分小微企业存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无法取得银行授信,进而造成融资困境。

(三)助企对接服务不深入。个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不足,主动对接企业开展各类服务的工作不到位,导致政府虽然出台了政策,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解读不充分、落实不及时、惠企政策知晓率偏低等问题,服务企业的质效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四)人力资源短缺。企业所需岗位与招聘人员技能不匹配,导致企业招工难和大量毕业生求职难的突出矛盾同时存在。特别是一线技术工人严重不足,中小企业中具备中高级以上职称工作人员比重偏低。

三、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充分利用中央及相关部委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31条措施,《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措施的通知》28条措施等政策机遇,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一)鼓励技术创新,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出台鼓励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相关政策。将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纳入“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培育体系,引导各类数字化服务资源围绕“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生产流程、质量管理、运营管理、数字化云设计等方面输出数字化智能化解决方案。扶持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

(二)创新融资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建议金融部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建立新的信誉评价标准和风险评估标准,降低企业资本金、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等项目对企业评级的影响,为有发展前途的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创造条件。在贷款管理方式上,完善信贷资金的授权授信制度,适当下放贷款审查、发放权力,加快构建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同时,引导商业担保机构适当降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用,简化操作程序。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合作,加强银企沟通。推动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建立互利合作、风险分担机制。

(三)增强服务意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结合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优化完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评价标准,推动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形成市场思维,提升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政策宣传解读、咨询、培训和技术等服务。加强先进典型宣传,讲好中小企业发展故事,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形成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挖掘人力资源,保障企业高效发展。坚持激励政策向基层和一线工人倾斜,探索创新人才评价体系,打造地方工匠队伍。加强对黑河学院、技师学院专业设置的规划指导,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岗位需求调控和优化专业结构,推动校企开展专业设置与行业岗位对接工作,精准培养企业所需人才。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强对现有员工素质和技能培训,努力创建企业文化,以人性化的管理模式留住人才。

(五)完善制度机制,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通过推进电子化招投标、规范保证金管理等,确保中小微企业公平享受政策红利。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不按照协议约定兑现承诺的“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协调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六)做好双创培育,增强企业发展动能。加强“双创”企业孵化器标准版建设,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鼓励具备一定科研基础的市场主体建立专业化“孵化器”。推动科研院所、高校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机构,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检验检测、财税会计、法律政策、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县级建立农村创新创业信息服务窗口。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和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建设“网上社保”。积极落实产业用地政策,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优化用地结构,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用于创新创业。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运用税收优惠、缓征等方式对创新创业企业进行间接扶持。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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