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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09 来源:管理员 阅读:494次

关于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发展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政协年初工作安排,成立以朱丽英副主席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带领相关政协委员采取实地走访与座谈相结合方式,就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及作用发挥

自2008年起,在国家和省政策扶持引导下,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847万个,其中,家庭农场(大户)2.6万个,农民合作社2470个。合作社按类型分,包括种植业合作社1958个,畜牧业合作社331个,林业合作社22个,渔业养殖合作社19个,服务业合作社111个,其它类型合作社29个。共经营耕地936万亩,年经营服务总收入52.6亿元、纯收入24.4亿元。

(一)规模壮大、实力提升,推动生产方式逐步转型。经过多年发展,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规模、质量实现了长足发展、大幅提升。北安市革命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经过10年发展,合作社固定资产已达1.03亿元,2022年规模经营耕地面积20.5万亩,实现利润3500万元,社员人均收入7.2万元;爱辉区西峰山乡新建村牟国滨家庭农场成立于2017年,农场经营耕地面积从开始的306亩发展到现在的960亩,经营收入始终保持稳定增长,较其他农户亩均增收50多元。目前,全市经营土地超万亩的经营主体达到47个,带动规模经营土地近千万亩,占全市规模经营总面积78%,有效解决了农民一家一户经营小而散、规模效益差、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弱、抵御自然能力不足等问题,成为现代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和不可替代力量。

(二)科学种植、标准生产,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通过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统一服务,把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引入农业生产,推进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实现了土地、装备、资金、技术、人才等诸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如,五大连池市春红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承担创建大豆科技自强项目高产攻关核心示范区任务,采用“良种+良法”对标农垦的耕作模式,将亩产提高了70公斤;逊克团结、农工等合作社建成“互联网+农业”绿色高标准示范基地14个,实施大垄双行、密植防病、化控防倒伏等10项技术,有效提高了作物产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加快发展,有效推动了大农机、大水利、大农技、大合作建设,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步伐明显加快。2022年,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9.8%。

(三)多业并举、融合发展,带动农民群众持续增收。为更好应对市场风险、延长产业链条、提升规模效益,部分合作社逐步摆脱单一经营模式,探索走出了多种经营、联合发展新路子。如,孙吴县哈屯现代玉米农机专业合作社,建成绿色高效种植基地、安格斯牛扩繁和屠宰加工基地,以及冷水鱼、河蟹立体养殖基地等,形成了多元化增收、多产业致富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格局,2022年,合作社规模经营耕地6.4万亩,总收入达5160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4723万元,养殖及屠宰加工收入425万元,冷水鱼及河蟹养殖收入12万元;北安市戎盛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成员社6家,固定资产5000余万元,配套农机具90台(套),实现了合作社利益协调、资源整合、信息交流和要素融合。目前,全市实现多种经营合作社达到50个,组建联合社3个。农民群众通过盈余返还、股金分红、就业务工、发展产业等方式,实现了多渠道增收。2022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员人均纯收入23660元,高出全市农民人均收入11%。

(四)守根固本、拓展服务,夯实农业生产发展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载体,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绿色农业发展、实施黑土地保护等方面发挥了守根基、固根本作用。坚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生产任务,推动粮食生产稳产增产,年可拉动粮食增产10%左右、效益高的可达15%以上。坚持安全化、绿色化、品牌化理念,积极实施黑土地保护计划,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全面开展标准化、智能化、品牌化和可追溯化生产经营,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全市落实黑土耕地保护示范区面积559.4万亩,认证绿色有机食品380个、总面积696万亩,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7%。同时,积极拓展对外服务,全市具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主体达1412家。

(五)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通过引导合作社内部加强自我管理、健全组织机构和成员认同的盈余分配方式等,推动合作社管理逐步规范化。如,北安市革命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成员会议“一人一票”表决每年经营计划并稳步实施,聘用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管理财务,保障了合作社稳定发展和成员合法权益;爱辉区兴盛粮食种植合作社,实行生资购买、耕、种、防、收、粮食销售“六统一”管理,建立“一考四评”考核办法,引导全体村民带资带地入股入社、按劳分配、按股分红。加强规范化引导和建设,共建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42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7个;农民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28个、省级示范社139个、市级示范社220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找准症结、对症施策,为从根本上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瓶颈、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遵循。

一是整体发展质量不高,生产经营水平有待提升。发展方向不够明晰。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看存在“小而散”的问题,多数经营主体缺乏长远打算,未能制订科学的发展规划,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健康发展,部分农业经营主体在低水平发展上徘徊,被动式应对市场、自然灾害等各种风险。经营方式比较单一。多数合作社仍然停留在生产前端做“加法”,依旧走着流转土地、贷款种地、原粮销售的发展模式,在精深加工、品牌塑造、市场营销等中端、末端做“减法”等方面用力不足,实现多种经营、多业融合的合作社仅占2.1%。生产标准化水平不高。大部分经营主体没有达到集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应用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等先进科学方式方法不足,农业种植生产各环节没有严格按照规范的技术规程进行,尚未达到精耕细作,30%的配套农机具面临更新换代,影响了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效益提升。

二是应对风险能力不强,发展建设水平有待提升。经营风险逐年增加。经营主体获取土地形式多为承租流转、一年一包,土地流转期短,合作机制不够稳定,限制了农业经营主体对流转土地的投入。带地参股入社农户较少,全市整村入社村屯仅4个。流转价格逐年上涨,平原和半山区地块基本达到1万元/公顷左右、最高达1.4万元/公顷,加之农产品市场变化和自然灾害等因素,种植和经营风险越来越大。基础投入严重不足。受金融机构担保、授信标准高和农业经营主体内部信用互助不足等因素影响,在农机具更新换代、场库棚建设、黑土地保护等基础建设上资金来源少、投入明显不足,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严重受限,自我发展壮大的能力较弱。扶持政策不够有力。现有财税支持政策分散在不同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中,支持政策不够系统有效。特别是在农业基础建设项目倾斜、农业保险投入、人才技术保障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大,导致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竞争能力偏弱。没有形成良性发展保障机制。

三是运行机制建设不够,自我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多数经营主体组织机构建设、职能权责划分、运行管理方式等机制制度建立健全不够,有的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执行落实不到位,成为“墙上制度”“簿册制度”,规范化管理、企业化运行差距较大。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多数经营主体未能与农户建立有效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农户主动入股入社、参与管理、共同发展的思想意愿不足,经营主体呈现单打独斗状态,经营风险增加,发展后劲不足。内部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和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够,内部制约机制不健全,民主监督和财务公开不到位,造成管理不规范,降低了农民群众信任度。

四是人才人力支撑不足,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升。带头人队伍素质亟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大多是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种田大户、经营能手,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不高,普遍呈现思维视野不宽、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市场开拓能力不强等问题。经营管理人才十分缺乏。缺少高学历、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人才招聘引进困难。目前,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具有大学学历人员86人,仅占1.4%。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不足。尤其缺少农机农技、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方面的生产能手和技术能人,严重影响了农业先进生产技术的应用推广和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三、下步发展的对策建议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要求部署,结合我市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坚持综合施策、分类整治,示范推广、整体提升,补齐短板、建强弱项,加力加速推进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推动黑河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迈进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探索创新破解瓶颈,明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适应高度发展的生产力,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有效载体,是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形势所需,更是新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水平的时代产物。一是稳妥发展逐步壮大。鼓励小型村屯和山区林地农户组建家庭农场,支持具备条件农户和家庭农场成立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兴办企业,通过综合施策、分类推进,推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互为补充、共同发展,不断壮大规模、提升实力,确保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经营模式长期稳定。二是加快适度规模经营。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牵动,引导农民将土地向种地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流转,支持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高标准种植示范带等,推动各类农业生产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汇聚,不断提升农业生产规模效益。三是推动土地流转良性有序循环。逐步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构建完善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和承包价格形成机制,防止价格过高或过低伤害流转双方利益。鼓励农户带地入社、以资入股,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二)加强分类指导服务,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提升。坚持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为抓手,集中清理整顿和规范提升,推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发展登台阶、上水平。一是摸清底数掌握实情。集中开展一次调查摸底活动,全面了解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产资金、经营方式、土地承包、规模经营、产业发展、市场开拓、效益收入、利益分配、政策支持、人才队伍、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情况。二是清理整顿规范提升。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对发展好的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总结经验、提升精进,为全市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典型;对经营发展较稳定的,指导制定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其进一步做大做强;对不合规经营和不运行的,分析原因、查缺补漏、找准症结,整顿提升一批、清理退出一批。三是加强联络帮扶指导。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各单位部门结对联络工作机制,落实专兼职人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传帮带,强化专门机构常态化帮扶指导服务工作。

(三)培育建强人才队伍,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智力支撑。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人才队伍是根本和关键。一是培育头雁强队伍。抓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这个关键中的关键,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一遍,定期开展经营主体和带头人交流活动,注重将懂农业、爱农村、能力强人员充实到经营主体管理队伍,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队伍相对稳定和质量;重视抓好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指导,鼓励引导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和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投身农业生产,加快提升农业经营主体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二是聘请顾问借外脑。建立由农业专家、退休干部、技术能手和农村经纪人等热爱农业、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素质较高人员组成的农业特殊人才数据库,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聘请其为经营发展顾问,参与和指导经营主体发展建设。三是引进能人增后劲。完善人才优惠政策,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外出经商务工人员等入乡返乡,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聚;探索建立后备干部和新考录大学生到农业经营主体挂职锻炼机制,对招聘大学生到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工作一定年限的,落实公务员编制。

(四)多元发展提升效益,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抓好粮食生产、提升综合效益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生存的基础。一是强化农业技术服务指导。引导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实施垦地共建,大力推广良种良法良机应用,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技术规程,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稳产增产。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实现土地产出率和农地效益最大化。优化农产品品种结构,加大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快推进融合发展。打破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传统方式,鼓励引导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向销售、运输、贮藏、加工等环节延伸,推进从单一种养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升应对各类风险能力和生产经营综合效益。鼓励合作社建立联合社,提升规模效益,实现优势互补。三是支持对外开展服务。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富余生产和机械力量,对村外域外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和深松整地、秸秆还田利用、仓储物流、农资供应等方面社会化服务,增加经营性收入,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科学合理调配。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环境。完善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是建立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主动及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兑现落实用地、用水、用电、税收等系列扶持政策和扶持资金,降低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成本。二是提升金融保险支持能力。搭建农业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农业贷款信用评级制度,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等级,增强其融资能力,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不足、融资能力弱瓶颈。参考借鉴农垦做法,提高农业保险保障额度和补偿标准,确保经营主体种植收入稳定。创新保险产品,拓展保险覆盖面,提高国家保费补贴比例,尽快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三是强化项目资金支持投入。结合推动乡村振兴,提高落后地区产粮大县补贴,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秸秆还田等农业专项及粮食生产等专项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着力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水平,引导其加大生产投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地力水平。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农产品产地加工补贴政策,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地加工农产品、延长产业链条。

)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生动力。规范良好的运行机制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出传统农业模式,不断走向成熟壮大的前提。一是健全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组织成立服务指导工作组,对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指导服务,促使其科学化规范化运行管理。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完善章程制度,明确管理、决策、运行职责和方式,推行现代企业式经营管理模式。制定和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推行资产折旧、收益计提、财务公开等方式,提高财务运作水平。建立健全规范运作、年度考核、监督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带地入社,丰富土地托管、资源或资金入股、劳动就业、产业带动等多种合作方式,保障经营主体和农户各方利益。完善合作社股东会决策机制,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重大资产购买处置等进行集体决策,引导农户更多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建立健全审计、农经等部门审计和农民群众民主监督制度,提升群众对经营合作主体的信任度。三是健全完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引导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行业,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等农业生产各环节,积极开展农资供应、金融产品、生产技术、产品营销、品牌推介等服务,促进社会优势力量和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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